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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内蒙古自治区书法类艺考统考考试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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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2024年内蒙古自治区书法类艺考统考考试说明 VI书法类一、考试性质、目的和适用专业范围书法类专业自治区统考是考生进入高校相关专业学习应当具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旨在...

2024年内蒙古自治区书法类艺考统考考试说明

 

VI书法类

一、考试性质、目的和适用专业范围

书法类专业自治区统考是考生进入高校相关专业学习应当具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旨在考查考生对中国传统书法的临摹和创作能力,其评价结果是高校相关专业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

本说明适用于书法学等专业。

 

二、考试科目和分值

考试包括书法临摹、书法创作两个科目。

两科总分为300分,其中书法临摹150分、书法创作150分。

 

三、考试内容和形式

(一)书法临摹

考试目的:主要考查考生对传统书法的理解与临摹能力。

考试内容:对照两种不同字体范本进行临摹(30字左右)。

考试形式:笔试

考试时间:90分钟

 

(二)书法创作

考试目的:主要考查考生对传统书法的理解与创作能力。

考试内容:

1.以篆书完成命题创作;

2.从楷书、隶书、行书中选择一种字体完成命题创作(30字左右)。

考试形式:笔试

考试时间:90分钟

 

四、考试要求

1.毛笔、墨汁、砚台、毛毡等考试用具均由考生自备。禁止将纸张、书法工具书带入考场。

2.临摹和创作答卷不得落款与钤印,不得做标记、画界格。

 

五、考查范围

书法临摹科目的考查范围为历代经典书法碑帖。

书法创作科目的考查范围为历代经典诗文。

 

六、试题示例

(一)书法临摹

题目:对照范本完成两件临摹作品(每件作品75分)。

书法临摹

要求:不得增减字数或改变文字顺序,不得落款、钤印,

不得做标记、画界格。

纸张:四尺三开宣纸四张(含草稿纸两张)。

 

(二)书法创作

题目一:篆书创作(75分)

此地别燕丹

壮士发冲冠

昔时人已没

今日水犹寒

题目二:从楷书、隶书、行书中任选一种字体完成命题创作(75分)

良梦常来碧月新

诗音绝妙转星辰

亭楼犹探东风意

好教芭蕉睡美人

要求:不得增减字数或改变文字顺序,不得落款、钤印,

不得做标记、画界格。

纸张:四尺三开宣纸四张(含草稿纸两张)。